日前,市总工会等11个部门联合制订了一份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帮扶救助机制”的意见,以切实解决特困职工就业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等实际问题,推进送温暖工程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据悉,这份救助机制意见的内容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把失业的特困职工优先列入再就业援助对象,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保证其在7至15个工作日内重新上岗就业;特困职工家庭中待业和失业的成员,自愿接受就业培训的,劳动保障部门对其进行一次免费就业培训;自愿从事社区就业并领取相关证照的,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再就业资金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开发费补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适合岗位要求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人事部门对特困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子女实行就业援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减半收取其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对特困职工家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子女免收杂费,代办费可以通过教育系统内部运行的扶贫机制酌情减免;特困职工子女的择校费酌情收取。另外,民政部门、市自来水公司、广电部门等单位也将对特困职工家庭减免有关费用或给予一定的补贴。 陈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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